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

  • 摘要: 2005年12月1日起将全面施行于2005年8月31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,并由温家宝总理签发的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”第449号文件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》,同时废除1989年10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》。该条例共有7章69条:第一章总则(1~4条),第二章许可和备案(5~26条),第三章安全和防护(27~39条),第四章辐射事故应急处理(40~45条),第五章监督检查(46~49条),第六章法律责任(50~64条),第七章附则(65~69条)。从本期开始,本刊将分两次刊出该条例,欢迎广大读者予以关注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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